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我们与他们谈论了一会儿各种话题后,我问他们拜的是什么神。他们说,他们拜一位天使,祂向他们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祂闪耀光芒。他们说,祂教导他们,并让他们明白当做什么。他们又说,他们知道至高神在天使天堂的太阳中;祂向他们的天使显现,不向他们自己显现。对他们来说,祂太伟大了,以致他们不敢拜祂。他们所拜的那位天使是一个天使社群,主派这个社群看顾他们,教导他们何为公义、公平。因此,他们从一种火焰拥有光,这火焰看似一个小火炬,非常火黄。原因在于,他们不崇拜主,因而不能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只能从一个天使社群那里获得光。若主允许,一个天使社群就能向住在低层区域的灵人提供这种光。我也看见这个天使社群,它在他们之上的高处;我还看到发出那光的火焰。
8093.“神却不领他们从非利士人之地的路走”表神性确保他们不可转向并非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这从“神不领他们从路走”的含义和“非利士人”的代表清楚可知:“神不领他们从路走”是指神性确保他们不可转向,因为当由神来“领”时,“领”表示天命,“路”表示真理(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转向真理;“非利士人”是指那些拥有关于信之认知的记忆知识,却没有过仁爱生活的人(1197, 1198, 3412, 3413节),因而是指那些拥有并非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非利士人”和“非利士人之地”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尤其从耶利米书(47章)描述它们的地方,以及约珥书(3:5, 6)明显看出来,同样从描述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之间的战争,以及他们被非利士人征服,然后非利士人又被以色列人征服的圣言历史明显看出来。在这些地方,“非利士人”代表那些陷入分离之信的人,也就是说,对这些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关于信之认知的记忆知识,而不是照之的生活;因此,“非利士人”代表那些教导并相信唯信得救的人。
关于唯信或分离之信的观点并不是新的,或是唯独属于这个时代的某种东西。它早就存在于古代教会中,并随着生活的邪恶而变得愈发强大。在圣言中,经上也在各个地方描述了它,不过是通过名字来描述的:首先通过“该隐”,因为他杀了他兄弟亚伯(参看337, 340, 1179节);就这个故事的内在代表意义而言,“该隐”是指这种信,而“亚伯”是指仁。这信也通过被父亲诅咒时的“含”来描述(1062, 1063节);后来通过“流便”来描述,因为他上了他父亲的床榻(3870, 4601节);又通过“西缅和利未”来描述,因为他们杀了哈抹和示剑人,因此被他们的父亲诅咒(3870, 6352节)。这信也通过“埃及人”和他们的长子被杀(参看7766, 7778节),以及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描述。这信还通过“非利士人”来描述(3412, 3413节),同样通过先知书各处的“推罗和西顿”来描述,在那里,“非利士人”表示关于信之认知的记忆知识,“推罗和西顿”表示这些认知本身,无论内层的还是外层的。最后,这信由三次否认主时的“彼得”来代表(6000, 6073e节)。不过,可参看前面关于这信的说明(36, 379, 389, 916, 1017, 1076, 1077, 1162, 1176, 1798, 1799, 1834, 1844, 2049, 2116, 2228, 2231, 2261, 2343, 2349, 2364, 2383, 2385, 2401, 2435, 2982, 3146, 3242, 3325, 3412, 3413, 3416, 3427, 3773, 4663, 4672, 4673, 4683, 4721, 4730, 4766, 4783, 4925, 5351, 5820, 5826, 6269, 6272, 6273, 6348, 6353, 7039, 7097, 7127, 7317, 7502, 7545, 7623-7627, 7724, 7779, 7790, 7950节)。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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